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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多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imtoken华为 2023-07-05 05:39:02

石家庄市通报多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三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违法犯罪,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发挥职能优势,认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一批阻碍省会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和“绊脚石”被清除,为金融环境持续优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攻坚战成果,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以“入股”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例】河北远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在石家庄、张家口、沧州、保定、廊坊、唐山、邢台、定州、辛集等9个城市和北京开展业务全市(主要集中在石家庄鹿泉、景兴、赵县等地)设立代理办事处,并在各地(主要是农村)设立代理办事处,投资入股(10000-20000元)发展各级代理商,给予不同的业务提成方式,先后设立了27家代理机构、657家代理机构,以高额的返利、赠礼等方式吸引公众存款。河北远南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万人,非法吸收存款24.23亿元。 2022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元南公司赵县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5万元。

【案件预警】河北远南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群体公众存款,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以高额回扣、馈赠等为诱饵吸引公众存款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起案件的起因是部分投资者危机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分子捏造的高额利息收益所诱惑。即使知道了一些事情,你仍然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一个接受者,或者你非常自信,有逃跑的心态。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保持警惕,理性面对高利率的诱惑,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以“电商”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例】2015年至2018年,在徐某某的控制下,移动网络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依托其连接厂家、县级代理商、加盟商的电子商务平台,先后推出3个APP:掌上便利店、发票、创业商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加盟店、会员等形式,吸引不特定的投资人注册成为会员,每天登录即可获得高额返利。激励政策诱使会员存入资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截至2018年5月,公司非法集资金额超过23亿元。此外,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徐某某控制下的移动网络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现金流返利形式非法集资,共集资35亿元以上。经审理,长安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易网信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款1000万元;金币50万元。 2021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预警】移动网络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7年先后推出了掌上便利店、进销存店、创业商城3款APP,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引起机构关注和特许经营店。非特定投资人注册成为会员,利用每日签到返利(提现或购物)的奖励政策,诱导会员存入资金,通过预存资金的存取,促进高额返利。为应对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引入了“IPO交易流量锁定政策”(即“刷流量”),导致会员充值的购物资金无法退回。本案中,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大量集资参与者,说明生活中仍有部分人因贪图高额利益而参与集资,并未意识到所谓高额利润,是集资犯罪分子设计的诱饵。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提高警惕,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三、以“炒汇”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2017年初至2017年7月,被告人段某某占用石家庄市新华区灵石商务大厦311室,将“裕尊资本集团”安置在该房间内进行中国推广服务业务代理委托书,连同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通过微信、讲座、对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御尊资本集团”,介绍该公司为合法的外汇公司投机、财富管理和投资分析。投资资金用于集团炒汇,客户可以获得高额利息和分红。经查实,“御尊资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经被告人段某某等人介绍,投资人通过互联网注册成为“宇尊资本集团”成员并签署《年度合作框架协议》,部分投资人直接将资金汇至指定的“宇尊资本集团”。段某某等人。资金专户”。经司法鉴定、审计,上报投资金额2067万余元。2021年9月,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提示】御资集团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推介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偿还本息,并直接或间接地向社会支付高额利息回报。从未指定的团体吸收资金。非法吸引公众存款非常诱人。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引诱群众参与,二是群众对非法集资认识不足和投机暴富的心态。这也告诫公众在面对高利率的诱惑时要端正心态,理性分析,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

四、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例】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张某、龚某等人注册成立石家庄德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旅居养老、生态养老、温泉养老、智能养老等方式为幌子,通过在石家庄市区设立分公司、发展销售人员、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单、上门服务、组织群众参观体验中心、密集传授床位销售模式,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组织购床人员出行等,向社会虚假宣传该项目为国家重点支持项目,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或给订阅床位的人。提供一定的折扣,以吸引群众购买床位和各种服务卡。 2016年9月至事发时,石家庄德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变卖床位、各类卡等方式吸纳资金2亿,涉及1521人。目前,此案已移送坪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提示】本案系针对老年人的犯罪。石家庄德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医养结合、旅居养老、温泉养老为噱头,在当地发放宣传单、上门服务、探访体验等。石家庄市区公示方式以认缴预定养老床位后每年7%-10%回报的承诺为诱饵,诱使群众缴纳认缴预定费。同时,德源养老公司还向筹款人出售居家卡、旅居卡、关怀卡等,通过提供家政服务、组织旅游等方式非法集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五、以“直贷”名义非法集资

【案件基本事实】2012年4月,被告人张某某与犯罪人周某某共同出资设立海威公司。 2012年4月至2016年11月,未经合法批准,在公司办公室内,以每月支付1.5%的利息为借口,通过与募集资金参与人签订“借条”借款,非法吸收募集资金公众,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借出,获取高额利息。以股息的方式分配。 2021年12月,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被追回,受损的募捐人被退回。

【案情提示】被告人张某某与犯罪人周某某共同经营管理海威公司期间,该公司违反国家理财法规定,以高利率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来自公众的数额巨大非法集资能不能追回本金,张某某作为海威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海威公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将非法吸收资金用于非法放贷所获得的利息、分配给被告人张某某等人的红利,均属于非法所得,应当追回;募集资金参与人本金未归还的,已支付的收益可从本金中扣除。特此提醒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高额利润的诱惑,理性投资,警惕非法集资。

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董某某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先后使用虚构的“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河北省鹿泉市丰台” 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吸收村民存款;并以“石家庄豪富物业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及其个人名称,为村民办理委托理财手续,吸收公众存款。经法医鉴定、审计:董某某从该村243名村民处收受押金1364万余元。被告人董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涉案募捐资金应当依法追回并返还募捐参与人。

【案件提示】本案系针对农村基层群众的犯罪。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此案的查处,使董某某避免了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避免了更多人上当受骗。特此提醒广大市民,参与非法集资存在巨大风险。

七、以“P2P”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例】河北冠腾公司通过其“冠腾贷”P2P小额借贷平台,安排公司客服人员和风控部员工以公司员工名义发出虚假贷款标书,借款其他人的信息。指示上述虚假借款人将贷款转入公司控制的银行账户,伪装成非法融资。截至公司爆炸,尚未偿还共计5500万元,涉及募捐人员300余人。该案将于2021年11月10日移送桥西区检察院。

【案件提示】本案系对有投资意愿者的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八、以“押金”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犯罪嫌疑人司某某自1996年起在该村担任银行代理人,办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他以张家口银行银行代理人的名义,继续以公开白皮书的形式吸收四家庄村村民的存款,并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家庭成员的消费、购车、经商等。浪费钱,使吸收的资金无法退还。 ,截至2022年3月16日,共有57人存入256万元,未退还。 2022年4月20日,司某某被无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情提示】本案系针对农村基层群众的犯罪。被告人XX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欺骗民众有权办理正规银行的存取款业务。为此,在正式机构的幌子下,公众被诱骗在那里存钱。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到正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存款,提高防范意识,警惕集资诈骗,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

九、以“股权投资”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2012年8月7、,被告人任某某在河北济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设立新乐服务中心,2012年10月18日河北济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立。有限公司授权新乐设立服务中心,赵某某担任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任某某、赵某某、王某某等人多次在河北济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新乐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向代理人披露,宣传济南公司实力雄厚安全,存款利息高于银行,鼓励代理人吸收存款,涉及322户513笔交易,合计5229.69万元,给群众造成巨大损失。 2021年10月,被告人任某某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刑罚,将违法所得追回并返还募捐人。

【案情提示】被告人任某某等人通过公开推介方式,设立河北济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新乐服务中心,招募电影导演、经纪人,鼓励经纪人吸收存款。乐视吸收不明人员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醒广大群众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非法集资能不能追回本金,切不可为了切身利益而误入歧途、触犯刑法。

十、以“购物充值”名义非法集资

【基本案例】2021年9月3日,新乐经侦大队接到郝某某报警,称其于2019年通过微信好友“喜喜乐信”加入“乐信小铺”平台并注册为会员,郝某某向平台投资4万元,至今未兑现。经查,自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淘宝、微信“乐信商城”、“有赞商城”等店铺向全国淘宝、有赞会员销售衣服、鞋子、手机等生活用品,商品价格为比会员在商城购买商品的市场价格高出数倍。会员在收到货时承诺按规定期限以每日5/10,000分红的形式全额返还本金,并免费获得所购商品,然后让会员先拿到货。购买产品后,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非法存款,张某以发展会员购物的形式,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招募宣传员获取佣金,并通过宣传员建立了多个微信群,向“乐信”介绍会员。商城”、“乐信商城”、“乐信商城”、“乐信商城”有赞商城“为高价购物充值骗取更多钱财。经审计,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未返还本金1817万元,共涉及受害人998人。2022年2月11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

【案情提示】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淘宝、有赞商城等平台,通过宣传员的发展,推荐客户参与“乐信平台”,让客户注册成为会员,推广微博、手机试用、自我-精选试用、商城充值等方式,让客户在平台高价购买商城物品,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本金返还至会员账户向客户收取押金,使平台客户无法返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理性面对高利率的诱惑,谨慎投资,远离高利率的诱惑,警惕非法集资。

石家庄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家庄公安局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5 月 2 日